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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合伙投资幼儿园为诱饵牵出连环诈骗案

mz168 2018-11-2 21: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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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梅江区东山大道的一家经营多年的幼儿园现要转让,口碑好生源广,装修一流,设备一流,宽敞明亮,接手即赚。”梅州一男子看中这一商机,不料被骗走9万元。


梅江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迅速破案,牵出背后隐藏真相:嫌疑人是一名以幼师身份自居的女子,5个月以来,作案6起,先后诈骗6人,诈骗金额累计超过30万元人民币。这其中,诈骗对象包括多年认识的同学朋友、儿子同学的母亲……


01

接二连三的群众报警,

牵出连环诈骗案

 今年10月以来,梅江公安分局陆续接到辖区群众的报警,称被一名女子诈骗。


“报案人都能够清楚地说出嫌疑人的工作单位、名字以及相关信息,因为他们是经常聊天的朋友,有些甚至是认识多年的朋友。”据办案民警介绍。


接到报案后,梅江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结合目前正在推进的 “梅安2号”专项行动全力以赴破案攻坚,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线索,警方发现这起案件与近期梅州城区发生的多起诈骗案特征极为相似,都是被同一人诈骗。经循线追踪,10月9日,办案民警在梅江区嘉应大桥附近某宿舍内将犯罪嫌疑人谢某菊(女,41岁,梅县区人)抓获归案。


 经审讯,谢某菊如实供述了其以合伙投资幼儿园为由,通过签订伪造的幼儿园转让合同的方式,先后诈骗6人,诈骗金额高达30多万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

(伪造的幼儿园转让合同书)


02

交友网站上认识的朋友被套路,

两个月掏出9万

今年5月中旬的一天,本案中的其中一位报警人潘先生在下班后,登录自己的某交友网站账号,在选择交友的条件搜索中输入“地区:梅州市梅江区”,网站自动为潘先生匹配到了同地区的一名女子,于是潘先生便主动添加了这名女子。女子称自己名叫谢某菊,40多岁,离异多年,现在梅城工作生活,曾经是一名幼师,开办过幼儿园。本着以交友为目的的两人就这样便聊起了天。


6月,在一段时间的互相认识熟悉后,谢某菊在与潘先生的日常聊天中,开始无意中提到投资幼儿园很能赚钱,潘先生也认同这一想法,并对以幼师身份自居的谢某菊深信不疑,于是两人很快达成了共识,决定合伙投资幼儿园。不久后,谢某菊拿上事先准备的一份位于梅江区东山大道某幼儿园的转让合同书和办学协议书,找到潘先生面谈合作开办幼儿园的事宜。合同上写着转让金额为18万元,两人商定好一人一半的股份,便签下了合同。第二天,潘先生便把9万元入股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到谢某菊的银行账户,而办理幼儿园的事宜就交由谢某菊处理。

03

一样的套路,

儿子同学的母亲也中招

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骗到手9万元,谢某菊并没有就此收手,反而把目光盯上了儿子同学的母亲翁某。


“两人在很久之前便认识,一直以来都保持着联系,关系也挺不错。”办案民警说道。今年6月,翁某无意中问起谢某菊有什么投资比较赚钱,谢某菊便特意向翁某介绍了投资幼儿园这个商机,并告诉翁某,自己最近正在准备盘下一间位于东山大道的某幼儿园来经营,问翁某要不要加入。两人在交流了一段时间后,翁某决定约上谢某菊去实地考察,考察时间定在了周六,而周六恰好是幼儿园放假时间,翁某匆匆在幼儿园门口查看了一番便回家与谢某菊签下了转让合同书和办学协议书,随后通过微信向谢某菊转账3万多元,并承诺剩下的入股费将在近期转给她。

04

真相终于大白,

所谓“投资”只是骗局一场

今年7月至10月,两次尝到甜头的谢某菊开始轮番“轰炸”身边认识的同学、朋友,在诈骗的道路越走越远。


初中同学、有业务往来的同事、相识多年的老友均是谢某菊物色的“对象”。谢某菊以同样的“套路”进行诈骗,屡试不爽,先后诈骗得手5.6万、9万、5万多元人民币。


本案中,6名受害者均对以“幼师”身份自居的谢某菊深信不疑。据犯罪嫌疑人谢某菊供述,其在10年前曾经经营一家幼儿园,后因经营不善导致幼儿园倒闭,因持有幼师资格证和具备相关工作经验,此后便一直在其他幼儿园担任幼师。直到今年年初,其辞去了在幼儿园的工作,转而在一家信贷公司上班。后因在经济上负担过重,便心生歪念,妄想利用自己在幼师方面的资历来诈骗钱财。5个月内诈骗金额累计得手30多万元人民币,均被其挥霍一空。


直至今年10月,受害者们因一直无法联系上谢某菊,便来到合同书上写着的这间幼儿园询问转让事宜,得知幼儿园根本没有要转让的情况,受害者们这才恍然大悟,意识到自己掉进了谢某菊精心设计的骗局,于是当即报了警。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谢某菊进行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专挑身边朋友下手,利用他人对自己的信任屡屡行骗得逞。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交友过程中,切勿因表象而轻信他人,投资项目更应提高自身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勿因疏忽大意落入不法陷阱。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梅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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