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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一男子11次报警称前女友在一沐足店卖淫 原因令人意外

mz168 2018-11-4 12: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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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男子罗某为了向前女友索要回一条黄金手链,竟先后11次报警称对方存在卖淫行为。最终,罗某因谎报警情,被广州南沙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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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16时许,金洲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某酒店3楼沐足店有一名女子卖淫,并拿走其一条黄金手链不归还。民警到场后经了解,报警人罗某(29岁,广东兴宁人)于当天10时许至16时许累计报警11次,均报称其女友何某不归还黄金手链并卖淫。但根据民警调查结果显示,被举报人何某确实是在沐足店工作,但并未发现有报警人所报称的卖淫行为。同时,据何某反映,其与报警人罗某存在纠纷。于是,民警将罗某带回派出所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罗某最终交代,其为了索回黄金手链,才多次谎报何某有卖淫行为。


目前,罗某因谎报警情,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


警方提醒:110报警台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是群众遇到不法侵害、救助危难时的依靠。保持接处警的畅通无阻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恶意骚扰110、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广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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