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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人注意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11月30日到期

mz168 2018-11-22 11: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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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梅州市人社局下发的关于梅州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的具体政策,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也就是说,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将在本月底结束,请广大市民注意。


记者从社保部门了解到,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全市统一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11月30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为避免大家集中在最后几天缴费,出现拥堵排队现象,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尽快参保缴费,逾期未参保缴费的视为自动弃保,不能补缴,将不能享受下一年度的医保待遇。


根据规定,首次参保人员,应先到所属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再到社保部门委托的邮储银行进行缴费。


连续参保人员:农村、城镇居民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或上一年度缴费单,到邮政储蓄银行各网点办理缴费;同时,农村居民也可委托村委会统一代缴医保费。全日制大学、中职技校的学生,由学校统一收缴、造册,学校持缴费通知单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缴费手续。


特困供养对象、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农村纯生二女结扎的夫妇及其年龄在14周岁以内的女孩,其个人缴费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予以全额补助。民政、残联、卫计、扶贫等部门应分类造册,以镇(街)为单位集体办理参保手续。


目前,我市已开通了邮储银行手机银行APP、网银在线缴费、代扣代缴等便民快捷缴费渠道,参保人还可以通过上述渠道足不出户实现轻松缴费。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尽快参保缴费,可优先选择手机银行、网银等渠道轻松缴费,以免因漏缴费错过享受下一年度的医保待遇。对于已办理代扣手续的参保人,应及时存入足额资金至绑定的银行账户便于扣款缴费,确保续保。(兴宁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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