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原本是最正常不过的经营方法。然而有人却做起了“银商”,靠倒卖游戏币——网络游戏中俗称“银子”,从中赚取差价,实际上已触犯了法律。日前,五华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成功抓获3名涉嫌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毛某雄、严添某、严辉某。
买卖“银子”,每人每天工作12小时
2018年2月,一次偶然的机会,兴宁市的毛某雄发现大多数热门的网络游戏中,只能充值“银子”,正常情况下不能变现。于是,毛某雄从中发现了“商机”——以较低的价格从玩家手中收购“银子”,然后再以较高的价格向其他玩家销售,从中赚取差价。随后,毛某雄在“辰龙”、“集结号”、“茶苑”等网络游戏平台注册了大量游戏账号,在五华县郭田镇亲戚严辉某家住了起来,做起倒卖“银子”的勾当。
由于毛某雄的“银子”价格要低于官方渠道,所以生意非常好。为了“扩大”业务,毛某雄开始招“员工”,陆续招了亲戚严辉某、严添某等人帮其收售“银子”,每人每月给予相应的报酬。他与严添某两人负责买卖“银子”,白天晚上轮班工作,每人每天工作12小时,严辉某则负责在两人休息时,照看电脑、手机,有生意时通知2人。
图:民警现场查获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
精心“经营”,每天收入最高达上千元
为了逃避警方打击,毛某雄专门买了3台手机用来联系游戏玩家以及交易转账,1台用作微信转账,1台用作支付宝转账,1台用作备用。同时,毛某雄在游戏平台注册了大量游戏账号后,通过在游戏头像上PS“游戏币充值”以及微信、QQ号码发布信息招揽生意。
每当有玩家找上门,在谈好价格后,毛某雄一行人通常在玩家交款后选择在游戏平台中故意输掉或者利用游戏中的“赠予”功能,将“银子”转移到玩家账户上。
在毛某雄的精心“经营”下,他们建立了隐蔽的非法收售“银子”的渠道,甚至有了常客。每天和毛某雄一行人进行“银子”交易的人数高达20多人,每天盈利上百至上千元不等。从2018年2月至今,毛某雄一行人非法获利13万余元。
图:犯罪嫌疑人微信转账部分交易记录
被抓现行,团伙成员悉数落网
今年11月,五华县公安局郭田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经缜密侦查发现了毛某雄等人的涉赌行为。在掌握充分的证据后,11月12日晚,该局郭田派出所会同治安大队对犯罪窝点进行搜查,现场抓获正在进行网络交易的毛某雄、严辉某和严添某3人,扣押作案手机15部、电脑9部及银行卡一批。
办案民警介绍,玩家在游戏中所赢得的“银子”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变现的,“银子”只能在游戏中流通。毛某雄等人明知游戏玩家买卖“银子”是用于网络赌博活动的情况下,仍帮助玩家进行“银子”与人民币的转化兑换,从而将网络游戏变成“赌场”,实际上已经涉嫌犯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毛某雄、严辉某、严添某3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实施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图:民警现场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民警提醒:警方对网络游戏平台以棋牌、捕鱼等游戏为名从事变相网络赌博行为,将依法持续予以坚决打击。广大市民应自觉增强法律知识,远离网络赌博行为。(五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