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梅州市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工作方案》,12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加油站全部销售国Ⅵ车用汽油。
根据2016年底国家发布的车用汽柴油标准要求,2019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执行国Ⅵ车用汽油A阶段标准和国Ⅵ车用柴油标准,到2023年将执行国Ⅵ车用汽油B阶段标准,梅州石油油品质量升级步伐也将进一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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