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的部件往往老化或是损坏,车辆的技术状况已临近崩溃程度,稳定性极低、安全性极低,致使驾驶员在面对紧急事件时不能有效的做出应对,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12月19日,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査获一辆疑是套牌的中巴车,细査该车还是报废车辆,于是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并传唤驾驶人沙某(男,准驾车型:AIA2E)到兴宁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询问。
经询问,沙某如实供述了其购买的“粤MK1132”中巴车已达报废期限无法使用,于是套用他人的号牌(粵BD***2)偷偷载客的违法事实。
目前,沙某的车辆及相关证件已被依法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其将面临罚款、吊证、车辆强制报废的处罚。
交警提醒
车辆使用假牌、套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后极大地降低了行驶成本,套牌车除了可逃漏车辆保险外,车辆的检测、车证年审等费用,也可以不缴。不但造成国家经济的极大损失,同时由于采取了不正当手段降低运营成本,对其他运输车辆形成挤压,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使用套牌、假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警民共治的氛围。(兴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