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梅州市验收组在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林锐华同志的带领下,到兴宁市对道路交通安全省挂牌督办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兴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丘孝东同志,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曾招强同志,梅州市道安办负责人、兴宁市府办、兴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205国道沿线镇(街)主要负责人等参加验收会议。
会上,验收组成员查阅了相关工作台账资料,听取了有关整治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汇报,与会人员还就有关工作进行认真交流讨论。
省挂牌督办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兴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规格组织、高起点谋划、高强度推进,迅速在全市范围掀起一场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媒体联动、群众支持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全市上下积极举措,主动作为,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持续推进,投入近3300万元完善基础设施和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十项措施”,不断加强农村“两员两站”和“平安村口”建设,目前,全市496各村(居)委全部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有交通劝导员2548人,并以每个劝导站每月300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同时,大力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出重拳、下猛药,严厉打击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了严打严管严处的高压氛围。今年8月至今,全市未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下降92.31%、92.86%,其中涉及“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和摩托车的事故数同比分别下降100%、93.33%;无证驾驶、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环比上升105%、82%,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及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环比分别上升158%、35%,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验收组认为,为落实省挂牌督办事项,兴宁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三降一升”成效显著,全面完成省挂牌督办事项整改工作,符合“摘牌”条件,下来将按照程序要求,向省道安办提出“摘牌”;同时希望兴宁市要增强安全忧患意识,全面梳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好的管理措施,固化成功经验,真抓实干做好每一项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到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兴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