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鸿源物业无视业主权益,擅自“通知”:小区停车费在2016年3月1号起由每月180元(已超过兴宁其他小区的最高150元)涨到300元及以上(超 4小时收5元,过夜收10元),如此疯狂且野蛮的敛财跟抢钱抢劫又何异,也跟中央的“四个全面”(如其中的全面依法治国)、“五个发展”(如其中的共享发 展)格格不入,望政府给予干预并通过行政手段妥善处理这种不合理、不合法近乎强盗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