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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巡察情况反馈:13个单位和2个村级党组织被点名

mz168 2019-1-15 22: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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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按照梅州市县级交叉巡察工作和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梅州市县级交叉巡察第五组和区委3个巡察组分别向13个单位和2个村级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梅州市县级交叉巡察第三轮和八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带队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现公开梅州市县级交叉巡察组和区委巡察组向13个单位和2个村级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的问题。


另外,梅州市县级交叉巡察组和区委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置。


区委巡察办

城北镇党委

党委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委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现象。抓基层组织建设不力,发展党员审批把关不严;党内组织生活不严不实,“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力,民主生活会敷衍应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材料连年相同,党员干部违纪受到处分后未开展警示教育;财务管理失之于宽,大额现金支出问题突出,大额发票报账未附明细清单,财务人员工作作风不严谨;村账镇管不严格,造成村级账务混乱。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下属支部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到位。对下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疏于管理,支部组织生活混乱,党务工作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长期混编混岗,临聘人员聘用手续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纪律教育不严不实,农村公路建设领域廉政风险排查不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混乱,对下拨资金使用情况缺乏监管;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报销手续不规范,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频繁调整专项资金会计科目,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


区水务局党组

党组核心作用不突出,“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不严格;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较为突出,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网络学习、“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工作作风不扎实,民主生活会敷衍应付;干部任用不规范,存在违规任用干部和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严的问题,临聘人员聘用管理不规范。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下属单位干密水库缺乏指导和监督,廉政风险监管漏洞大;财务管理不规范,报销手续不规范,办公耗材未执行政府采购,误餐补助发放名目多。


区旅游局党组

党组核心地位弱化,至今未配备党组成员,以行政委员会代替党组会议,以行政文件代替党组文件;政治理论学习流于浅表,理论中心组学习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疲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生活会有台账资料无会议记录,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严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流于形式;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差旅费报销未附相关文件,修缮工程项目未附材料清单,公务接待未附公函,随意涂改账本。


城北镇干才村、扎上村

支部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完善;会议记录混乱,“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随意添加、补记;引领基层治理不力,群众诉求未能及时解决,群众信访反映较多。党建工作薄弱,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力,“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三资管理”不到位,购买固定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签订集体资产承包合同不规范,村监委履职不到位;财务把关不严,存在大额现金支出、白单入账、自制单据报销餐费、工程项目未附明细清单报账等问题。


区发改和科技局党组

领导核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意识不强,“关键少数”没有带头抓好学习;党建主业意识不强,机关支部党建工作不落实,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工会换届选举工作不严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抓早抓小、谈心谈话工作流于形式;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违反规定大额现金支出,报销手续不规范,购买固定资产未进行政府采购,交通违章罚款由单位开支,工会会员未缴纳会员费却享受会员福利。


区经信局党组

党组核心作用弱化,政治理论学习不严不实,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走过场,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谈话提醒工作做台账敷衍了事;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发放补助名目多,较多大额现金支付,下拨工作经费不够严谨,办公耗材未执行政府采购;工会账报销不规范,滥用工会账户发放补助和列支经费,工会职工活动经费支付无方案,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无明细清单;下属单位园区中心财务管理不规范,接待规定执行不严。经贸系统党委履职不到位,党组织班子不健全,党委会议研究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不严肃,对下属党组织调研指导少,党费管理不规范。


区供销联社党支部

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部分干部无个人学习笔记,个别党员干部撰写的心得体会内容雷同;议事规则不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组织生活会规定动作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学习教育活动不严不实,党费收缴不规范;临聘人员未履行备案手续。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差旅费、参观学习费报销未附相关文件和人员名单。


区人社局党组

党组核心地位不突出,党组职责不明确,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规范,对下属单位的监督指导不力;贯彻落实上级惠民政策有偏差,技能晋升培训漏洞多,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积淀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清理的涉及李嘉、万庆良的图文资料没有进行封存。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形式、走过场,“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中心组学习敷衍应付;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支部会议记录乱象繁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不深入;内部监督管理失之于松,大额现金支付无清单,公务接待不规范,小维工程项目报账程序不完善,慰问、集体活动支出不规范;“四风”问题仍然存在,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整改意见不力。


区教育局党组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力度不够;选人用人问题突出,长期抽借调下属单位及学校人员到机关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下属学校监督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大额支出使用现金,报销手续不齐备,隐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购买固定资产、办公耗材未进行政府采购,部分固定资产未列入固定资产账。


区民宗局党组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虚化,党组设立至今未配备党组成员,未制定党组相关工作制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落实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与上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党建工作不扎实,党员管理宽松软,党费收缴不规范,干部网络学习不落实;选人用人不规范,抽借调人员问题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业监管不严,没有及时发现有党员参加信教甚至宗教任职的情况;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会计科目处理混乱,报账手续不规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资金拨付不规范。


区残联党组

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未按规定及时配齐,班子成员分工不明,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到位;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意识不强,理论中心组学习未开展,领导班子无学习心得;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大,“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临聘人员聘请手续不规范,未履行备案手续,《劳动合同》签订混乱。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不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进行入账和签领,报账手续不规范,工程项目未附合同及发票,差旅费报销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区妇联党组

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严格不到位,“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没有开展谈话提醒工作;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下拨工作经费手续不规范,差旅费报销未严格按规定执行;对2015年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至今没有整改,购入办公用品未计入单位固定资产,大额支出用现金支付问题至今没有纠正,部分支出未取得发票。


团区委党支部

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支部未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未及时换届;未按要求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重视,“一把手”对上级来文没有作批示要求;对巡察工作不够重视,未按区委巡察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及时提供材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定动作不到位,理论中心组学习缺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开展谈话提醒工作;财务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下拨经费手续不齐,报账手续不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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