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帖

兴宁福兴一男子在禁燃区内燃放爆竹,被拘5日

mz168 2019-2-11 21:28:10
     0

2月4日,兴宁市公安局福兴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抓获一名在禁燃区内燃放爆竹的违法人员毛某,并对其处于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当日上午11许,福兴黄畿村民毛某不顾禁燃规定,心存侥幸,在禁燃区内公开燃放爆竹。在燃放过程中被正在巡查的福兴派出所民警发现,巡查民警当即将毛某带至公安机关调查。

今年以来,兴宁市政府多措并举,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及广播宣传车、派发传单等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宣传禁燃禁放区域和相关要求,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放决定,同时严厉打击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但违法人员毛某却将禁燃规定抛于脑后,以身试法,兴宁市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对其处于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今年,兴宁城区扩大了禁燃禁放区域,市民要切实遵守相关规定,不要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否则一旦触碰法律底线,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同时,警方呼吁市民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发现违规行为主动劝阻、并第一时间拨打110举报,共同保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兴宁公安)

阅读 2202
收藏

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