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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一伙人酒后寻衅滋事 酒醒追悔莫及

mz168 2019-3-5 19: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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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欢聚,举杯畅饮,本无可厚非。但偏偏有一伙人借酒壮胆,惹事生非,最终为自己酒后犯下的事“买单”。日前,梅江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寻衅滋事案1宗。

(案发现场)

2018年12月31日晚,梅江区月梅某市场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群众报警称:在该市场务工的陈先生遭到一伙男青年无故殴打。


案发后,梅江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办工作。通过现场勘查和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大量走访排查工作后,2019年1月21日,办案民警相继在梅城金雁大道、五洲城、蕉岭县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男,20岁,蕉岭人)、徐某嘉(男,25岁,梅县人)、陈某龙(男,18岁,蕉岭人)、张某元(男,19岁,蕉岭人)、曾某丹(女,17岁,梅县人)等5人。

迫于警方的强大震慑,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周某(男,14岁,梅县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如实供述了殴打陈先生的犯罪事实。


警务资讯

事情回溯到当晚,犯罪嫌疑人陈某与几名朋友在梅江区南门商业街某酒吧喝酒,喝完酒后陈某带着朋友到三角镇另一酒吧接其女友曾某丹,见其女友与一名男子一同走出酒吧,便醋意大发,心生不悦,于是上前警告了该男子。当晚曾某丹再次接到男子约吃宵夜的电话,陈某便拿起女友的手机与该男子吵了起来,并约定凌晨到梅江区月梅某市场“干架”。随后陈某邀其朋友一同前往约定地点,并将受害人陈先生打伤后离开,离开后不久才发现打错了人。


目前,梅江警方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徐某嘉、陈某龙、张某元执行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曾某丹作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经警方训诫教育后由家长带回严加看管。


警方提醒:年轻人血气方刚,更需理智行事,凡事三思而后行,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必当受到法律制裁,得不偿失。(梅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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