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上路执勤过程中,发现一女子驾驶一辆无号牌女装摩托车,且未戴安全头盔,就在民警上前盘查过程中,该女子不但不配合执法,还对现场民警进行脚踢、嘴咬。
3月13日上午,该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奥园红路灯路口执勤时发现,从水寨大道往县妇幼保健院方向行驶过来一辆无号牌女装摩托车,驾驶员也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遂上前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当要求出示证件时,驾车女子态度蛮横,不出示任何证件。
据民警介绍,盘查过程中,该女子据不配合执法,甚至还采用脚踢、嘴咬的方式伤害民警。后又丢下摩托车准备逃离现场,在通过多次劝说其配合执法无效后,民警果断将其强制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据了解,该女子姓廖,今年30岁,五华县安流镇人,经查廖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廖某交代:当天骑摩托车途径奥园红路灯路口,看到有交警在执勤,因无证驾驶担心被罚,才存心“耍横”用脚踢打执勤民警,现在面对自己的违法事实后悔莫及。
目前, 廖某因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机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200元处罚;因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民警温馨提示: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对交警作出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选择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切不能意气用事,阻碍民警正常执勤执法。
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巡逻中队指导员曾少坤:
今天早上我们在奥园红绿灯路口执勤,我们几个民警,发现前面有一辆女装摩托车的驾驶员没有戴安全头盔,摩托车也没有悬挂车牌,我们几个人过去把她拦截下来,那个车主是非常的不配合,我们问了她也不答,然后直接呼着油门向前冲,对我们的民警用牙咬,甚至用脚踢。
民警:你当时为什么没戴头盔啊?时平时都没有戴吗?
嫌疑人廖某:我很少骑摩托车,我很少。
民警:摩托车驾驶证有没有?
嫌疑人廖某:我没有。要写检讨书,要写检讨书,要写检讨书,这样是不对的,我自己又没有戴头盔。
(五华县公安局 许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