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怎么就没有想到报警,现在想来后悔不已哪!”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的张某伟(男,51岁,梅江区人)说道。日前,梅县区警方处理了一起因小事引发纠纷殴打他人的案件,并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3月17日下午,梅县区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梅县区西桥头附近一店铺前有人被殴打了。随后宝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就案件展开调查。经查,据张某伟交代,以摩托载客为生的张某伟时常驾驶摩托经过钟某(男,26岁,梅县区人)在梅县区西桥头附近所经营的店面,而钟某不满张某伟的摩托车鸣笛声,就此引发纠纷,以致两人时常有矛盾。事发当天,两人再次因摩托车鸣笛声引发纠纷,张某伟对钟某用拳头进行殴打,过程中钟某随手捡起一块砖头扔向张某伟等人,被张某伟闪避躲开,砸中张某伟的妻子黄某,随后张某伟捡起该砖头并用砖头砸伤钟某头部,被砸中后的钟某立马躲进店里。周边群众拨打电话报警。后经鉴定,钟某和黄某均受轻微伤。
目前,张某伟、钟某均被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冲动是魔鬼,这本来是小纠纷,双方各让一步,事情完全可以避免,如今因一时之气冲动行事,触及法律,导致双方两败俱伤,得不偿失。(梅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