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低保待遇被取消后五华一男子廖某写心生不满砸毁村委会公共财物泄愤近日五华警方将嫌疑人廖某写抓获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情简介
4月24日12时10分左右,五华县公安局桥江派出所接到辖区唐纯村村干部报警称,有一男子在村委会闹事。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查,闹事男子廖某写,今年52岁,正是该村村民,多年前被纳入农村低保。但在2017年低保评选中,廖某写因不符合最新低保政策被取消了低保资格。廖某写对这一决定极度不满,期间多次找村委会要求恢复低保待遇,但因不符合政策没有申请成功。
当天上午,廖某写来到唐纯村委会与村干部理论,要求恢复低保待遇无果后回家。中午12时许,廖某写在家里喝了点酒后,认为自己恢复不了低保是因为村干部有意跟他过不去,于是拿着一个羊角锤再次来到村委会,见村委会大门关上,就拿起羊角锤先后砸坏村委会大门玻璃、征求意见箱、宣传栏等物品泄愤。
目前,嫌疑人廖某写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已被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五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