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安排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日前,市委巡察组进驻十三届市委第六轮第一批被巡察单位,对黄陂镇、黄槐镇、石马镇、大坪镇4个镇党委和宁中镇所辖7个村党支部开展巡察工作,并分别在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
动员会强调,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的责任使命,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基本要求,坚决支持巡察工作。要严守纪律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组织保障、畅通信访渠道,全力配合巡察组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检查。要依规依据依法,大力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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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将坚决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
本轮巡察为期1个月。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与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开展巡察。为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开通联系电话、邮政信箱,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围绕巡察内容反映问题。
市委各巡察组巡察对象、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如下:
1、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石马镇党委。
联系电话: 18027712133;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市委第二巡察组。
2、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黄槐镇党委。
联系电话:18027710511;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三巡察组。
3、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黄陂镇党委。
联系电话:18027713122;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四巡察组。
4、市委机动巡察一组巡察大坪镇党委。
联系电话:18027716822;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机动巡察一组。
5、市委机动巡察二组巡察宁中镇竹一村、陂丰村、龙岗村、邹陶村、坪塘村、丝新村、丝光村、文一村等7个村党支部。
联系电话:18027711355;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机动巡察二组。
(来源: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