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接受辞职和任免名单
(2019年5月31日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叶胜朋辞去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任命:
刘文忠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凌万明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宁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东平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淡宗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林远文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何颂文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廖展文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