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梅市组公字〔2019〕17号
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洪国华同志拟提拔(重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洪国华,男,1970年9月生(48岁),汉族,梅州市梅县区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嘉应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挂任梅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拟提名为兴宁市政府市长候选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梅州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1日止
受理单位:梅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地 址:梅州市机关路9号市委大院
邮政编码:514022
联系电话:2250462,传真:2188860
电子信箱:mzzzbgbyk@126.com
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