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吴,我家人说了,想和我结婚得把你的存折和身份证给他们看一下,还有存折密码要我来设置。”
“你放心,我不是要你的钱,你看,我也有钱,我把我的存折放你这里。”
“我是真心想和你在一起的。”
耳边话语犹在,女友的存折犹在,而自己存折里辛苦攒下的16多万元却不翼而飞,女友也联系不上,人财两空的吴某心里满是懊悔。幸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久女友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被盗的钱财大部分被追回。
2017年6月,陈某来到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一家政公司咨询,提出要做保姆,并提及自己悲惨的身世,老公已经去世十多年,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在深圳做生意,已经结婚,小儿子还在读初中,想再婚,对方年龄、地域都无所谓,只要有房屋住就行。家政公司的老板娘听后非常同情陈某的境遇,想起老家的邻居吴某60多岁,至今未婚,新建有房屋,比较合适。热心的老板娘遂将陈某的情况告诉了吴某,吴某同意了,决定见见面。
2018年2月的一天,陈某与吴某在家政公司相见,见面后双方都觉得不错,遂开始交往。2018年3月26日,陈某向吴某说了开篇那些话语。接过陈某递过来的存折,吴某看见存折上的户名是陈某本人,里面有10万元(经查,该存折已于2017年12月挂失并结清),吴某犹豫了一下,想着上次陈某将存折拿走也归还了,这次应该也没有问题,便放心同意了其要求。
随后,吴某陪同陈某到银行,由陈某为吴某的存折设置密码,并将存折和身份证交给陈某。
2018年3月27日上午,陈某带着吴某的存折和身份证来到银行,将吴某存折内的16多万元分多笔取出后全部转入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内。之后将手机关机,不再与吴某联系。
日前,经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梅县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认定陈某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依法进行了判决。一审判决作出后,陈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查,认定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被害人的存折及身份证后,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