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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五华这11人被抓了…

mz168 2019-8-19 19: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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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取利益雇佣他人,竟然连夜偷采河砂,近期,经缜密侦查,五华公安先后在水寨、梅林、安流等镇抓获5名涉嫌非法采矿嫌疑人,依法查扣河砂3865立方米(价值42万余元)及用于偷采、运输河砂的2辆挖掘机、2辆铲车、6辆马胆车。


据了解,今年3月8日,五华县公安局接到该县水务局移送的有关陈某文等人涉嫌非法采矿案。接报后,由治安管理大队立案侦查。


经查明,陈某文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为牟取利益,组织彭某文、甘某浪、黄某深、刘某彬、李某彬、陈某锋、廖某强、陈某辉、古某楼、黄某法等10人,在今年1月份利用深夜时间段利用2辆挖掘机、2辆铲车和3辆马胆车偷采琴江河安流镇低坑村祠堂坝与梅林镇尖山段交界处河砂,并将河砂运输至梅林镇尖山村一空地处堆放。经广东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实地测量并出具的《五华县安流镇低坑村祠堂坝砂堆建设用河砂资源量检测报告》显示河砂资源量为3865立方米,经五华县价格认定中心核价为人民币42.1315万元。

经缜密侦查追踪,在3月至8月期间,办案民警先后在水寨、梅林、安流等地抓获黄某法、甘某浪、李某彬、廖某强、陈某锋等5人。8月8日,涉案人员陈某文等11人被五华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陈某文、彭某文、古某楼、黄某深、陈某辉、刘某彬等6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列为逮捕在逃人员,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借此五华公安提醒广大群众,河砂是有限的矿产资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采挖砂石均属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五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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