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冲动是魔鬼”,家住梅县区扶大某小区的蔡某梅就因认为小区物业的管理方法损害了住户利益,冲动之下到物业滋事,打伤工作人员、损毁财物,最终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但要赔偿物业损失还将自己送入法网。
近日,梅县区警方依法查处一起小区业主到小区物业滋事打伤物业管理人员、损毁财物的寻衅滋事案,依法对该业主蔡某梅(女,41岁,平远县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8月8日晚,家住梅县区扶大某小区蔡某梅回家时,获悉在小区的露天停车场被物业用水泥墩和铁杆封堵,住户无法在露天停车场停车后,认为物业的做法给业主带来不便,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利益。在小区露天停车场内,蔡某梅夫妇和朋友温某等人因此事与物业人员林某君发生口角,破坏用于封堵的铁杆和水泥墩时,又对正在使用手机录像的林某君进行追打,造成林某君颈部软组织挫伤。
次日中午,蔡某梅与朋友温某诚等人聚餐饮酒后,因对露天停车场被封停心生不满,到小区物业部“评理”时,先后将叶某华、龙某青等多名物管打伤(后经法医检验鉴定均为轻微伤),并损坏电脑等办公用品。接到物业报警后,扶大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过调查走访,锁定相关证据后,8月22日依法对涉嫌寻衅滋事蔡某梅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逼于法律的威严,8月27日,蔡某梅家属主动到物业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
目前,蔡某梅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依法刑事强制措施,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惩裁。
维权不能违法,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冲动不能解决问题,如采取极端方式就是违法,甚至是犯罪,将受到法律惩处。(梅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