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宁市合水镇龙北罗英村村干部 名叫巧红的服务态度问题。事情关于危房拆迁,当时是有专人进行地方测量的、未经过主人家的同意,私自在村民的地方上挖掘测量之外的土地。我母亲去咨询,村干部巧红还振振有词 说需要泥土进行填平。请问有没有事先咨询得到对方的同意?事情发生了 没有秉承着处理问题的态度,还跟村民发生口角?类似情况不是一次两次了,如此的服务态度怎么是服务好整个村的人?希望政府可以得到重视,严肃去处理这个问题, 关于土地方面我希望得到一个双方认可的方案,本来我家人还说算了,但是如此的服务态度,作为子女绝对不允许这样子就算了。 我会坚持投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