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梅江警方接到事主吴先生报警,称其于5月31日下午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对方称自己是某借贷公司的工作人员,问吴先生是否需要资金周转。吴先生心想,自己家里近期资金确实比较紧张,于是就告诉对方自己的需求,对方很快就向吴先生推荐了一款“贷款软件”,还给吴先生推荐了一个QQ客服账号,让吴先生添加“客服”为好友。
随后,“客服”发了一个二维码给吴先生,并让其扫描二维码后注册了会员,吴先生申请的借款金额是13000元人民币,系统提示吴先生需要先支付借款金额的8%的手续费,才可放款,并向吴先生提供了一个银行账号。不疑有他,吴先生马上通过微信,将8%的手续费1032元转了过去。
就这样,吴先生前后三次总共支付了5000多元手续费给对方,“客服”向吴先生承诺公司将于24小时后放款。第二天,吴先生发现自己的贷款金额迟迟没有发放,“客服”又继续以各种理由让吴先生缴纳担保费和保险费,吴先生终于如梦初醒,知道自己被人诈骗了,于是打电话报警。(梅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