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川县龙川西站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 征求意见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0号)及《河源市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河府〔2017〕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龙川县龙川西站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经反复论证并拟定,现将该《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征求该项目征迁范围内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28日。
被征收人若认为《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源市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龙川县佗城镇项目办公室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证和房屋权属证明。
集中征求意见时限: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28日。
地址:佗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骆卫
联系电话:13380926289
特此公示。
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
一、地上建筑物补偿标准表
二、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三、构筑物补偿标准表
关于兴宁南站、五华站的征收补偿标准不知几时公布征求意见?
看来也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