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犯罪嫌疑人李某J为骗取高额保险金,不惜铤而走险,串通李某M虚构事故事实,从而进行保险诈骗行为,最终不但没有获得保险赔付,反而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他们之间有什么联系?又是怎样进行诈保的呢?
2019年12月,丰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丰顺县人民法院移交案件。
经查,2017年12月28日,货车司机李某M按照雇主李某J的安排,驾驶货车从梅县区梅南镇运输水泥至丰顺县大龙华镇,在卸货的过程中,由于司机李某M操作不当,致使货车意外侧翻,造成司机李某M重伤的单方交通事故。
事后,雇主李某J与李某M为获得更高赔付的第三者保险金,虚构该交通事故是由雇主李某J驾驶货车发生侧翻,造成路人李某M重伤的交通事故。李某J串通李某M上演“偷梁换柱”,虚构事实,企图骗取高额保险金,不料被识破。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认定这是一起保险欺诈(未遂)案。
经讯,李某J、李某M如实供述事故发生后二人串通进行保险欺诈行为的违法犯罪事实。目前,该两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根据我国《刑法》第198条第1款的规定,个人犯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丰顺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