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纪委监委对梅江区委原常委姚文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姚文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违规公款吃喝和送礼,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追求低级趣味,经常打麻将赌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用于不合规的公务开支;私欲贪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巨额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姚文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梅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姚文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姚文东简历
姚文东,男,汉族,1975年9月30日出生,广东省平远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6年12月参加工作,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7年7月至2012年5月,历任平远县石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2年5月任梅江区金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5年2月任梅江区政府副区长、金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6年6月任梅江区政府副区长
2016年10月任梅江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2017年6月任梅江区委常委
2019年8月27日被免去梅江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梅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