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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纪监委再出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启动!重点打击……

mz168 2020-3-2 19: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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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1件,立案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2020年,我们将继续立足职责定位持续发力,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五华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上说道。


据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五华县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主动作为,创新举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聚共识强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该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集中统一领导,定期召开会议,重点研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县扫黑办及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共同会商、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和查办结果反馈等机制,切实发挥联动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有序推进。


重宣传畅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开通微信公众号和惠民信息平台举报渠道、发放资料、入户摸排等方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尽力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并结合巡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广泛收集问题线索。2019年,该县纪委监委派发宣传资料13万余份,在微信公众号“长乐清风”等渠道发布扫黑除恶“案件通报”“投诉指引”等动态信息30多条。


找问题明导向,紧盯重点行业领域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相结合,聚焦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涉砂涉矿、餐饮娱乐等行业领域以及行业监管部门、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等,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如,2019年,针对全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中,不时发生非法采砂、阻挠执法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的情况,该县纪委监委在县公安机关查办一宗非法采砂案时,主动摸排线索,发现并迅速查处了一宗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和涉恶腐败案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人,全县非法采砂采矿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严打伞不止步,惩治整改同步推进

2020年初,该县纪委监委继续对查处的非法采砂“保护伞”和涉恶腐败案件顺藤摸瓜、深挖线索,经初步调查核实后,对另外6名涉嫌充当“保护伞”和1名涉嫌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相关人员予以党纪立案,用实际行动彰显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斩草除根、除恶务尽的决心。在坚持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零放过”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针对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案发单位(部门)建章立制、改进工作,并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发挥警示警醒作用,提升惩治震慑效果。


2018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信访举报111件,经研判后确认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4件,立案30宗,办结18宗,在查12宗,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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