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家住兴宁市坭陂镇的张先生回家时发现自家大门被撬。接报后,兴宁市公安局坭陂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发现报案人家中丢失一台联想牌笔记本电脑、300元现金和一个玉石做的青色手镯。
办案民警迅速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充分运用智慧新警务开展侦查。通过对大数据信息的梳理排查,民警将目标锁定在一辆形迹可疑的黑色女装摩托车。经深入研判,一个有多次盗窃前科的胡某新进入了民警的视线。民警立即出击,于4月20日在犯罪嫌疑人胡某新家中将其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胡某新对其于2020年3月在坭陂镇将军家私城内盗窃2次和04月18日在坭陂镇红卫村某户人家实施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胡某新交代,他从2001年至今,先后6次因涉嫌盗窃被打击处理,但因好吃懒做,贼心不改,再次作案。
面对胡某新的“履历”,警察蜀黍也是醉了!
2001年1月因犯盗窃罪被兴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2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兴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06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兴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1年1月因犯抢夺罪被兴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16年7月因犯抢夺罪被兴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8年4月因犯抢夺罪被兴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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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胡某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兴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