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6月2日以后,经各地检查验收、审批同意后,校外培训机构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服务。
培训机构复学批次安排
第一批次:高考复读培训机构(含高考艺考培训)、面向成年人或高中三年级在校生开展线下教学活动的培训机构。
5月25日前,符合相关条件的培训机构,可向所在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下简称“各县(市、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申请复学,各县(市、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在5月27日前组织督查验收组对相关培训机构进行现场验收,28日上午下班前将验收结果上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下简称“市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审核,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后,可在6月2日后开展线下教学活动。
第二批次:面向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婴幼儿开展教育培训业务的机构(含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校外托管机构,下同)。
符合相关条件的培训机构,5月27日前,可向所在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下简称“各县(市、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申请复学。由各县(市、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在5月30日前,参照本方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验收,6月2日上午下班前将验收情况报市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审核,经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后,可在6月9日后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梅州微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