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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堵路、强迫他人道歉 梅县松口一村民寻衅滋事落法网

mz168 2020-6-9 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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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检查点殴打村干部、用车堵路、并强迫村干部道歉,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近日,梅县区警方接到群众的举报后,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走访,依法查处了一名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余某江(男,61岁,梅县区松口镇人),消除了不良社会影响。

今年2月初,在疫情防治期间,梅县区松口镇桃宝村干部杨某因在村里小卖部要求从梅城回到村中的余某明(男,33岁)注意卫生,余某明便认为有损他个人的声誉。2月3日11时许,余某明驾车经过该村疫情防控检查点时,将汽车停放在路中间,大声辱骂杨某,要求杨某道歉,并推翻检查点的桌椅。作为的父亲余某江赶到现场后,不但没有阻止余某明无理取闹行为,反而态度嚣张与余某明一起滋事,拳打杨某,并要求余某明在事情没有解决之前不得将停放在路中间的汽车开走,致使交通堵塞长达一个半小时之久。

后杨某在余某江、余某明父子的强逼下通过当众道歉、到村广播站广播公开道歉,购买鞭炮当着众人燃放等三种方式道歉,才了结此事。因杨某害怕余某江家打击报复,一直没有报警,直到今年3月,杨某经过再三思虑后才主动向松口派出所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调查。经过大量调查走访,民警还掌握了2018年、2019年因建设村休闲广场堵路和毁坏广场的违法行为,在完善固定相关证据后,5月18日该局开展收网行动,先后将余某江、余某明父子。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余某明的寻衅滋事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两年内三次实施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的余某江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梅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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