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五华法院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功调解4件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化解了最长达11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温某、刘某、黄某、钟某于2009年至2018年间分别借款给朋友张某4万元、4万元、15万元、10万元,四原告均持有被告张某亲笔签名的借据。借款到期后,张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后四原告不间断地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催收,但均未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四原告均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偿还欠款及相应的利息。
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在认真细致审核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的过程中发现,被告张某是我院另外一件在办民间借贷执行案件的被申请执行人,且有一套房产已被依法查封并拟拍卖。考虑到此系列案的被告可能是顽固“老赖”,承办法官当即联系到被告张某所在的镇村干部,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力求多方合作,做实做通张某的思想工作。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镇村干部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劝解,在分析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阐明不履行法律义务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6月10日,经过镇村干部和承办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认欠四原告温某、刘某、黄某、钟某分别为4万元、4万元、15万元、10万元,并于当日执行完毕。(五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