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28日09时许,周某亮驾驶无号牌电动车行驶至梅县区南口镇车陂地段时,与何某宏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周某亮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接到事故报警后,梅县区交警大队立即按照”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要求,立即派出民警到达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安全防护和交通指挥工作,并协调120开展伤员救援救治工作,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事故现场快速恢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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