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五华法院依法强制执结一件恢复原状纠纷案件,以强有力的举措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9年9月17日,原告陈某及儿子刘某以恢复原状纠纷为由将在广东番禺监狱服刑的被告周某告上法庭,五华法院于2019年11月5日依法判决周某对位于五华县河东镇陈某、刘某的房屋后面空地座向右侧靠近被告房屋一侧被毁坏的墙砖(其中靠近前面的一段长3.1米、宽0.1米、高2.9米;后面的一段长6.4米、宽0.1米、高1米,此砖墙与原告房屋座向右侧檐头的外沿成一条直线)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周某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人陈某、刘某的申请,五华法院依法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五华法院立即向在广东番禺监狱服刑的被执行人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责令其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但其仅将填写好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邮寄到法院,却未明确表示是否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鉴于本案被执行人在监狱服刑的特殊情况,执行干警转变执行思路,启动联动执行机制,与当地村委、派出所、司法所加强沟通协调,力求快速圆满完成执行工作,避免矛盾加深。执行干警多次到当地村委,在村委干部的协助下试图做通被执行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邻里和谐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工作,但因双方积怨已久,被执行人家属不愿配合法院工作,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五华法院决定对该案实施强制执行,并制定详细执行方案。7月2日上午,五华法院联合河东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和当地村委启动联动执行机制依法强制执行该案。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在涉案范围拉起警戒线,指挥民工有序开展工作,合力将堆积在涉案范围内的三块大木头搬离,清除现场的杂草和其他物品,再按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界线、宽度和高度做好砌墙工作,恢复原状。执行刚开始时被执行人家属多次试图冲破警戒线阻碍执行,执行干警耐心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释法明理,平复家属心情,使整个执行活动平稳进行。经过3个多小时的工作,执行干警圆满完成强制执行任务。
(五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