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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一男子醉酒骑摩托撞向路边树木,当场死亡!

mz168 2020-7-12 20: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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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9日03时14分许,当事人梁某权(男、汉族、34岁、大埔县枫朗镇)驾驶粤A13###号男装摩托车从大埔县湖寮镇往进光村方向行驶,行驶至X006县道2KM+600M大埔县湖寮镇葵坑村路段时,撞向路边的树木, 造成梁某权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现场位于大埔县湖寮镇葵坑村路段,呈东西走向,东往大埔县城方向,西往高陂镇方向。道路两侧为民居,双向二车道,道路中间黄色实线,两侧白色实线,路宽514CM,水泥路面,干燥,视线一般。

 

经办案部门调查取证、现场勘查以及相关的司法鉴定,梁某权头部与钝性物体接触造成颅脑损伤死亡且血液内乙醇含量为256.4mg/100ml,属严重醉酒后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事故的成因教训:

当事人梁某权无证醉酒后驾驶报废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是造成此事故的全部原因。

 

事故警示 


1. 头盔能保命,骑行必须戴


从此事故中可以看出,驾驶人梁某权因头部与钝性物体接触造成颅脑损伤死亡。一般摩托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于速度惯性,人体往往是头部先向前撞击和跌落,而头部是生命的要害部位,又极其脆弱,对头部的保护就是对生命的保护,驾乘摩托车正确戴好安全头盔就是对自已生命安全最好的保护,在交通意外中防止头部受到严重伤害。

 

2. 加强自我约束,拒绝酒驾


当事人梁谋权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不强,醉酒后驾驶酿成“醉(罪)在酒中,毁(悔)在杯中”的悲剧,实在可惜……。


饮酒后驾驶危害大,因酒精麻痹作用,造成驾驶人操作能力、路况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降低、视觉障碍、心态不稳、易疲劳,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希望全民参与到“零酒驾”创建行动中,内化于心,外化为行,全民拒酒驾,平安你我他!

 

3. 无证驾驶危害大


驾驶车辆应当依法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谨慎操作,安全行车。驾车人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学习、训练和严格的考试,交通出行法律法规意识、路权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差,驾驶技能、操作规范不熟悉,特别是遇到紧急情况时不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大埔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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