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从哪边过来?麻烦出示一下相关证件……”这一幕发生在7月2日上午,梅江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西阳派出所民警正在西阳高速路口开展统一清查行动,对过往车辆和人员开展盘查。
执勤过程中,一辆白色皮卡车缓缓驶向卡点,执勤民警在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的货箱内载着许多个网格箱。经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网格箱内装着的是活体动物。于是,马上拦截了这辆由李某郁(男,57岁,揭阳人)驾驶的皮卡车,车内查获鹧鸪和鹌鹑7笼合计380只,随后将涉嫌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的嫌疑人李某郁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皮卡车司机李某郁并无相关运输证,且无法提供合法的经营执照。
据嫌疑人李某郁交代,当日清晨其从揭阳榕城区家里出发,驾车到揭西县购买了3笼鹧鸪和4笼鹌鹑,打算将这些动物运至梅江区西阳镇一菜市场里转卖,与此同时,其还交代了在6月下旬,其运输了240只动物到西阳镇同一市场进行售卖,以鹧鸪每只20元,鹌鹑每只10元的价格卖给该市场买菜的群众。
目前,涉案嫌疑人李某郁和查获的动物已依法移交给梅州市森林公安分局处理,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在此期间,公安机关会严厉打击任何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民警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列中,拒绝运输、捕食、贩卖野生动物。
(梅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