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不忍则乱大谋,做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犯下追悔莫及的错误。近日,梅县区警方成功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张某城(男,35岁),叶某铨(男,28岁),破获涉嫌寻衅滋事案1宗。
案情回顾
2019年12月20日凌晨1时,梅县区公安分局扶大派出所接到辖区车主李某的报案,称其停放在梅县区扶大交新区某酒店门口的轿车左前轮胎及两个车头灯被人故意损毁。接报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调查,民警通过查阅大量的“平安梅州”视频监控及调查走访,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城、叶某铨两人,并于2020年7月21日和8月5日先后将两人抓获。经审,犯罪嫌疑人张某城、叶某铨如实交代了2019年12月9日,因事主李某驾车经过扶大交新区一路道时,对张某城、叶某铨驾乘的小汽车变道超车,两人因此对李某产生怨念,于是尾随李某的车辆到达停车地点后,便从车内拿出水果刀将其左前轮胎和两个车头灯进行损毁的犯罪事实。
目前,张某城、叶某铨两人已被梅县区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梅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