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57号)第十六条规定和工作要求,现将梅州市辖区高速公路的交通技术监控设置地点重新公告如下:
K27+260;K34+100;K52+200;K73+920;K13+860。
K3334+600;K3374+500;K3386+430;K3300;K3282+760;K3260+800;K3247+900;K3391;K3245+400;K3347+350。
K98+30;K88+200;K116+300;K130+100;K83+700。
S12梅龙高速K27+260至K13+860
S12梅龙高速K13+860+980至K27+260
G78汕昆高速K116+300至K130+100
G78汕昆高速K130+100至K116+300
G25长深高速K3334+600 至K3347+350
G25长深高速K3347+350至K333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