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的电力塔上布满了各种各样的高压电线,危险系数可想而知,在没有得到供电部门的允许下,任何个人和企业都不得擅自对电力塔进行危险作业。近日,梅县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1起破坏电力设施案件。
案件回顾
今年8月28日7时许,南方电网广东梅州梅县供电局程江供电所工作人员根据调度通知,在进行故障巡视和复电工作时,发现有4名工作人员未经供电部门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在铁塔上作业。随即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制止,当天中午1时许,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再次巡查时,发现该4名工作人员再次在铁塔上擅自作业,为了周边居民的用电安全,供电所工作人员当即报警处理。
接报后,程江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并将涉事人员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此事件是当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用电需求、赶工期,在没有得到供电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让工人爬上铁塔拆除部分零件设备,造成电力设备短时间内失灵失效。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电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事件中的涉事人员依法作出了处理。供电部门也对涉事业主单位进行了约谈。
安全提示
电力设施和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大家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梅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