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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丰顺县人民检察院对一宗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

mz168 2020-9-27 0: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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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丰顺县人民检察院对一宗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


9月23日,我院召开了一场既透明又有温度的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村委会干部等作为听证员,对蔡某皮、李某娘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务,彰显司法为民情怀。听证会由我院副检察长郑旭芳主持,办案检察官、司法救助申请人家属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司法救助申请人蔡某皮、李某娘的儿子蔡某国于2020年4月25日凌晨被殴打致死,案发至今犯罪嫌疑人未对申请人进行任何赔偿,导致被害人的尸体至今还在殡仪馆存放。作为被害人的父母,蔡某皮、李某娘承受着丧子之痛,精神状态极差,且年老体弱,需吃药治疗及专人看护。两位申请人年岁已高,无经济收入,属精准扶贫户,平时依靠领取低保金维持生活,家庭极为贫困。9月9日,两位申请人向检察机关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9月15日,两级检察院办案干警到申请人家中及村委走访调查,核实情况,收集证据,完善相关资料。经审查,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听证会上,郑旭芳副检察长阐述了检察机关开展公开听证的意义,介绍了本案的基本情况。办案检察官黄业庆介绍了本案审查核实情况、救助依据以及拟救助金额,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游思萍提出了救助意见和拟救助金额。听证人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依据后,围绕申请人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是否同意救助、救助金额是否合适等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应当给予司法救助,并赞同两级检察机关联合给予蔡某皮、李某娘9.5万元救助金的意见。

在评议过程中,听证人员认为,检察机关上下一体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既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体现了检察温情,对申请人来说也是一场化解困难的及时雨。申请人的儿子蔡某丰在会上热泪盈眶,他激动地说:“我上有老,下有小,平时就靠打些零工维持生活,在如此困难的时候,国家司法救助帮了我们家的大忙,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接下来,我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丰顺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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