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检察机关公布梅州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周章新涉嫌犯罪的起诉书。惠州市检察院指控,周章新曾为多人谋取利益,先后受贿了约1600万元的财物,包括多套国内外房屋、价值36万元的铁壶、15万元的犀牛角等;此外,还贪污546万余元公款,用于个人消费和炒股。
为帮企业借款
让财政局出款3000万
周章新1966年出生,办案机关查明,2003年3月起,周章新先后任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政府副县长、代县长、蕉岭县县委副书记、书记、蕉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宣传系统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等职务。
2006年至2011年,周章新为帮助陈某甲(另案处理)解决公司资金紧张问题,指使蕉岭县国土资源局回购陈某甲公司位于蕉岭县的土地,并在多个项目改造中提供帮助。陈某甲为了答谢周章新,先后多次共送给周章新人民币300万元、港币110万元、共价值人民币399万元的梅州房子2套,还有价值人民币36万元的铁壶2个。
2013年,周章新在梅州市举办中秋晚会的过程中,为电视台音频部音乐编辑张某甲提供帮助,使张某甲和其朋友在承建录音棚等项目中获得巨额利润。张某甲为了感谢周章新,先后送给周章新位于加拿大温哥华价值人民币299.91万元的房子1套,以及人民币100万元。
2006年8月,周章新为了帮青海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某借款,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决定由蕉岭县财政局出借人民币3000万元给蕉岭县某水泥公司,再由该公司转借给青海某公司。2007年,周章新按事先约定,收受黄某某贿送的感谢费人民币200万元。2011年,周章新担心事发,将200万元退还。
为帮企业通过环评
亲自带县长做工作
2005年12月至2011年11月,周章新为徐某甲承建某路段的大修工程和蕉岭县城某路改建工程提供帮助。徐某甲为了答谢周章新,从2007年开始,每年春节以送红包方式,共送给周章新港币120万元。
2010年上半年至2015年,周章新为帮助张某乙解决其亲戚朋友的就业和读书等问题,多次给相关的部门领导打招呼。张某乙为了答谢周章新,多个春节向周章新送红包,合计人民币50万元。
2008年,周章新为帮某公司通过新生产线的环保审批,亲自带县长到省环保厅联系环评工作,在周章新的帮助下,该项目得以顺利建设投产。后该公司董事长为了感谢周章新,在和周章新一起打麻将赌博和赌球的过程中,两次共送给周章新人民币9.5万元,并替周章新偿还赌债人民币10万元。
2006年,周章新在工作调动及职务调整上给予徐某乙关照,使徐某乙调至蕉岭县委接待科工作,并任蕉岭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县委接待科科长。事后,徐某乙送给周章新价值人民币15万元的犀牛角1个。
学习期间消费65万
以公务消费报销
检方还指控了周章新涉嫌贪污的罪行。2005年至2012年1月,周章新在任职蕉岭县委书记期间,指使徐某乙等人先后开设3张私人银行卡,通过虚开发票、违规报销的方式,从蕉岭县委办公室和蕉岭县委接待科套取公款人民币426.31万元,存入上述银行卡,供其个人控制使用。
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周章新在党校学习期间,将个人消费的发票交给时任梅州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汤某某(另案处理),以招待费、餐费、培训费等公务消费名义,报销了人民币65.28万元。
2012年,周章新邀请电视台资深撰稿人到梅州拍摄节目,结算时多支付了公款人民币55万元,计划作为拍摄某电视剧的启动资金,后该剧放弃拍摄,周章新便索回该公款,用于个人炒股。
检察机关认为,周章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和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周章新在被采取“两规”措施期间,主动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罪行,系自首。
检察机关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
(南方+ 记者:尚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