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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腐败就在身边——广东省统战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调研分析报告

mz168 2020-11-4 14: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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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统战系统违纪违法案例深入调研分析,探究腐败深层次问题,对于教育警示党员干部始终坚守初心使命,警惕腐败就在身边,防止重蹈覆辙,以自我革命提升政治境界、思想境界和道德境界,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

正确认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是做好统战工作的基本前提,也是我们把握监督工作规律、履行职能的重要前提。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自我革命勇气正风肃纪、反腐惩贪,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能量和气魄,为全球腐败治理作出了重大贡献。反腐败也是人心所向,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满意度上升到了94.1%,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事实证明,“中国式反腐”极大地改善了政治生态,重塑了我们党的形象,是我们党的一张靓丽名片。目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党的十九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看,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占89.8%,腐败存量不少,增量还在发生,一些典型案件更是暴露出许多深层次问题。2018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44万件次,对52.6万名党员作出党纪处分,对13.5万名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68人,全国共追回外逃人员1335人,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依然繁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依然突出。


十八大以来,我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我省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看,我省厅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总体情况是:从地域、领域分布看,可说是天涯无净土,没有“清水衙门”。所查处人员遍布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其中茂名、江门、清远、韶关、潮州、深圳、中山等市领导干部被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人数较多,省水利厅、科技厅等部门出现了系统性腐败,既有党政机关、国企、高校、中直驻粤单位,也覆盖了人大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群团组织等,连传统上的“清水衙门”,比如统战系统的省委台办、政策研究机构等都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从岗位分布和违纪类型看,一把手腐败比例较高,约占60%,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利用权力谋私利、干预资源配置,选人用人唯亲、唯利,贪得无厌特征明显。主要特点是权力寻租、官商勾结,多种腐败问题交织和侥幸对抗心理较重,依然不收敛、不收手。这些案例比较集中反映了我省随着市场深度开放、财富增长,一些党员干部的价值观扭曲、权力失控和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现象,也说明了一把手的廉政风险比其他岗位要高得多,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和对其滥用权力问题的有效揭露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十八大以来,广东省有5名省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全省立案查处厅级干部846名。十九大以来至今年6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8.5万多件次,立案4.4万多件,其中厅级干部274人、处级干部2466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00起,处理4127人。十九大以来,全省有800多人主动投案。今年上半年,全省立案厅级干部75人,处级干部91人,共追回外逃人员277人,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总的来看,全省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党员干部焕发出了干事创业的良好精神风貌。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省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既要看到反腐败保持高压态势,保持不敢腐的震慑,也要看到仍有人不收敛不收手、不忠诚不老实,做到不能腐、不想腐依然任重道远;既要看到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作风建设不断加强,也要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顽固存在,有效监督有待增强。


二、准确分析和梳理我省统战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腐败表现和案发原因

我省统战系统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情况比较复杂,监督对象的类型多样,规模庞大,既有党内的党员干部,也有党外的行使公权力人士,是监察监督的重点区域。为总结经验教训,履行好派驻监督的职责使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借鉴,从对十八大以来我省统战系统近 50 个案例材料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包括相关的调查报告、忏悔书、剖析材料、访谈等,探究案件特点、案发原因等深层次问题,梳理分析背离初心使命腐败案件的 7 种突出表现,以引为镜鉴。


第一种表现是“官商勾结”。官商勾结是导致腐败的普遍特点。统战系统一些党员干部没有体会到权力背后的责任,而是把市场等价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与老板勾肩搭背、互相利用,为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埋下了隐患。原省侨办党组书记曾某曾经担任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通过各种关系,认识了一批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的老总,他的“官商勾结”之路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执纪违纪、知法犯法。曾某在省纪委任职时牵头起草禁令严禁别人打高尔夫,自己却到处打高尔夫,违规打高尔夫球 100 多次;他牵头制定禁止收受红包礼金的规定,自己却收受红包礼金数百万元,收受贵重礼品 1000 多万元,在别墅内囤了约 700 瓶茅台酒;他作为白云机场扩建工程廉洁预防“政企共建”小组组长,却收受巨额贿赂,向工程指挥部领导推荐包工头,任由包工头围标串标再卖标。2015 年 8 月到省侨办任党组书记后,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还保持和老板打高尔夫球,依旧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腐败贪婪,甚至在觉察自己有可能被调查后,不是主动说清问题,而是订立攻守同盟,对抗调查。


目前,统战系统的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委台办、省侨联等单位和民营企业、港商、台商、侨商等老板交往也比较密切,也有可能形成官商勾结关系,沦为别人的猎物。有时候不法商人的“围猎”不一定是想利用领导干部直接的职权,而是为了利用职位影响力。在查处的统战系统官商勾结案件中,官员主动找老板、自愿“被围猎”的情况还是比较多,有的利用职权、职务之便,干预经济活动,为商人老板站台造势、办事牟利,严重破坏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的不但自己与商人沆瀣一气,还帮着商人老板“围猎”其他领导干部。官商勾结,最大的特点是刹不住车,从表面上看是生活圈、社交圈的问题,是经济问题,但本质上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问题。


第二种表现是“前官后店”。“前门当官、后门开店”是官商一体,比官商勾结更进了一步。有的是默许纵容家属违纪违法,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捞好处,有的是把“后院”变成收钱的“前台”,明码标价收钱办事。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是属于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曾志权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长期“靠财政吃财政”,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亲属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用财政资金审批权多方承揽工程,与私营企业主相互勾结,以合法商业行为之名掩盖权钱交易之实,利用隐蔽手段谋取巨额钱财,这正是典型的前官后店行为。曾志权利用担任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的职权和职务影响,以他弟弟曾志勇的名义用赃款在广州市购买的 2 处商铺,先后出租给建设银行用作营业网点,累计收取租金 3300 多万元。经审理查明,2004 年至 2017 年,曾志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开发用地、承建工程、职务提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约 1.4 亿元。其中十八大后收受约 1.2 亿元。2019 年 7 月 9 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审判曾志权受贿案,对曾志权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东莞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某,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长期无偿使用私企老板提供的高级豪华轿车,明码标价收钱办事,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阳江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某,长期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他通过家人或代理人,明码标价收钱办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案金额达 1300 多万元。以“前官后店”方式敛财的官员,往往自己认为比“官商勾结”者更加高明,通常是通过代理人收钱办事,以为可以掩人耳目,甚至在关键时刻可以把责任推给代理人。


第三种表现是“阳奉阴违”。有的领导干部把自己装扮得非常敬业操劳,衣着朴素、勤俭节约,私下里却是和私人老板称兄道弟,喝好酒、吃好肉、收好礼,吃喝玩乐,来者不拒,这类领导干部往往是表面上讲政治、看起来很敬业,实际上是阳奉阴违,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省委台办原主任陈某、原副主任侯某、原副巡视员王某3人去年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陈某等3人在省委巡视和省纪委初核期间,为掩饰侵吞公款行为,多次串供统一口径,谎报本单位有关资金用途,虚开票据平账,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陈某在 2015 年述责述廉中向组织报告称自己“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实际上却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公共财物。陈某担任单位一把手长达 10 年之久,大权独揽,带坏班子和队伍,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纵容、默许其妻子等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对其单位“小金库”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调研发现,在统战系统的落马官员中阳奉阴违,“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似乎已经成为一个标配。近三年来,省直统战系统有曾志权、曾某、陈某等人,市县上有阳江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某,东莞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某,中山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工商联原党组书记林某,化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委统战部原部长黄某,揭阳市惠来县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陈某等人,在这些人的通报中都有阳奉阴违这句话。案件查办中,对抗组织审查的现象可以说屡见不鲜,而且花样百出、手段不一,如: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包庇同案人员的,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以前,对抗组织审查只是作为加重的情节,但新《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它作为违反政治纪律的具体规定,情节严重的要开除党籍。其实,违纪违法后,对抗组织审查是徒劳挣扎,只会增加一项违纪事实,加重惩处。


第四种表现是“靠山吃山”。在调研访谈中,统战系统部分同志认为,统战系统是“清水衙门”,客观条件决定了不可能出严重贪腐问题。但通过查阅案例发现,统战系统有自己的特殊性,虽然没有审批大额资金和项目的权限,看似“清水衙门”,但有推选党外代表人士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商联主席、商会会长、以及各种联谊会、宗教协会等社会团体领导的人选权,也存在权力寻租的重大腐败风险。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就是用权力谋取私利、“靠山吃山”的典型。周镇宏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升、企业经营、当选政协常委和政协委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 33 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 2464 万余元。此外,周镇宏还对折合人民币 3700 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据反映,周镇宏用干部主要看干部背后老板的实力,有没有傍到大款,导致每个有权力的干部身边几乎都有一个或几个老板“围着”,每个有实力的老板背后都有一个或几个不同层级的干部“傍着”,形成官商勾结的利益共同体,严重败坏政治生态。2014 年,河南省高院对周镇宏作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2011 年,潮州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省工商联原党组书记黄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工商界人士谋取工商联内的“官职”,多次受贿共计人民币 1036 万元、港币 110 万元、澳门币 5 万元;一些商人运用市场运作手法和经济实力,竞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利用这些身份为其非法利益保驾,黄某的其中一个行贿人私人老板朱思宜的掘金史,就是一部行贿史和身份演变史。朱思宜为谋全国和省政协委员“红顶”帽子多次行贿共涉及 43 个单位 139 人,其中包括统战系统多个单位及厅级干部 30 人,贿金累计 1000 万元。


除了手握大权的高级领导干部,手中握有财、物等资源的一般领导干部也存在“靠山吃山”的行为。今年初,我们运用“七看”工作法依法查处某党派省委会机关原处长李某案,作出政务撤职处分,按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查,李某利用本人管理单位账户等职务便利,先后分两次将单位银行账户中的 26 万元转至其亲属公司账户,还擅自指示有关公司将本应支付给单位的回迁安置补偿费 10 万元转至其个人银行账户,还收受了装修包工头 6 万元的贿款。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党组书记赵某在任职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将政府扶贫迁移房的土地转为自己和亲属建设私人住宅, 2017 年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化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委统战部原部长黄某利用担任化州市丽山佛教文化领导小组组长及南山寺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职务便利,以他人之名在南山寺领取工资报酬和补助,还收受他人财物,被开除党籍并取消退休待遇。


第五种表现是“四风不绝”。凡是大贪大腐,必是从蝇头小利开始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问题无小事,可以说所有腐败问题,起初往往都是从作风失范开始的,从不讲规矩开始的,从违反纪律开始的。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温水煮青蛙,不知不觉,一失足成千古恨。”2016 年,根据省委巡视移交线索,省纪委和我组共同查处了省民族宗教委原党组成员、巡视员许某等 5 人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许某先后收受其单位驻村扶贫干部黄某用驻村工作经费购买的 4 瓶五粮液白酒、2 箱瑶山醇米酒以及对口扶贫村支书邓某赠送的 2 条中华牌香烟,折合价值 5000 多元。黄某还使用扶贫工作经费约 1.5 万元购买 8 瓶洋酒送给该委处级干部凌某、罗某等 4 人,违规动用扶贫经2 万多元购买烟酒。最后许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凌某和罗某党内警告处分,另 2名领导干部诫勉谈话、2 名领导干部批评教育处理。进驻以来,我们还处理过几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由于问题比较轻微,以“第一种形态”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处理。广东一些地方收送红包礼金的风气比较盛行,认为送了红包礼金才能被“理睬”,变着法给干部塞红包礼金,有的甚至以送红包之名行贿赂之实。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统战系统务必处理好和工作对象,特别是民营企业家之间的关系,在统战工作交往中要把握好“亲”“清”要求,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做到亲商有道,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第六种表现是“为官不为”。如果说贪污腐败是阻碍发展的拦路虎,那么“为官不为”就是延误改革、阻碍发展的绊脚石。习近平总书记把“为官不为”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能力不足“不能为”;二是动力不足“不想为”;三是担当不足“不敢为”。“为官不为”在统战系统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类是平平庸庸不作为。有的同志没有严格要求自己,不愿吃苦,不求上进,这类人基本能准时上班、准时下班,上班时看电脑上网、玩手机或看书看报,表现为心思不在做好工作上,出工不出力,务虚不务实,工作虚于应付,占着位置,存在着“多干多出事,少干少出事、不干不出事”的错误心态,尤其是那些快到退休年龄的人,大多在等待“软着陆”,这类人占大多数。我组查处的省委统战部调研员李某就是典型的例子,省重大项目稽查办于 2007 年 9 月和 2008 年 1 月,先后两次向省政府、省委统战部等有关单位呈报稽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指出米市路 56 号大院办公大楼投资600多万元的中央空调长期闲置的问题。对此,时任省委统战部分管领导先后两次作出批示,明确要求基建办主任李某对此跟踪协调解决。李某直至2016 年 8 月退休前,既未落实有关领导的批示,也未对闲置的中央空调采取任何处置措施,更未将有关情况书面上报领导和省重大项目稽查办,履职不力,违反工作纪律被我们立案查处。个别部队转业干部没有摆正心态,抱怨组织上未给自己安排相应领导职务,既不想学习也不想做事,得过且过混日子。问责机制的建立,就是倒逼着领导干部不仅不出事,还要能干事,做到克己奉公、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另一类是碌碌无为当老好人。这类人不讲政治讲人情,不讲原则讲关系,担心得罪人,奉行“留得人情好办事”“大事小事和稀泥”,存在着对干部的管理教育不严格,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敢抓不敢管,尽可能捂着、盖着,尽量不得罪人,和稀泥当老好人。表现为平时工作不用心、不尽力,无所作为,只想当官不想干事,整天盯着位子,一有空位就找领导要,就走关系跑。还有的领导干部自身也不干净,只想占着位置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利用职务之便谋求私利。不作为的表现,往深处说都是对党不忠诚、对事业不负责任。


第七种表现是“私德失守”。十八大以来,我省查处的省管干部案件有一半以上其腐败行为都与家风不正有关,80%以上与作风问题有关。领导干部的私德连着公德,生活作风折射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曾志权长期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多次携情妇旅游,旅游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和属地单位承担。曾志权在忏悔书中剖析自己,随着职务的提升、权力的增大,身心早已在权力、财富和美色中变得麻木不仁,面对五光十色、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党性锻炼少了、入心入脑学习少了,应酬多了、享乐思想重了,党性原则在私利中淡薄。曾庆荣也是私德失守的典型,他随着职务的提升,心态逐渐失衡,逐步走上蜕变的道路,他在忏悔书中写道,自从担任省纪委常委、省侨办书记后,已经到了胆大妄为、利令智昏的状态,不满足于收受红包、烟酒、衣服、手表、玉石和高尔夫球具,竟然连别墅、洋房、公寓等物业,奔驰、宝马、奥迪等豪车,巨额现金、公司股权都一一收入囊中。沉迷于酒场、泡在球场,自己带头违纪违法。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党外代表人士,因内部监督作用不够及制度不健全等多种因素,也存在着“私德失守”、接受监督意识淡薄、触犯法律的问题。去年,我们配合省监委查处某党派省委会机关原专职副主委陈某,陈某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与其妻子注册成立公司,还与私企老板合作承包矿山开采谋利,后产生经济纠纷;他和妻子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超计划生育一子。最终,省监委给予陈某撤销副厅级职务、降为副主任科员处理。前年受查处的广州市白云区原副区长龚某,长期以来认为自己是党外干部,廉政上可以标准低一点,组织可以原谅自己。深圳市发改委原副处长某,案发前一直认为自己不是中共党员,只要业务能力得到认可,把工作完成好,八小时以外行为可以不受监督。还有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孙某、潘某两名民主党派主委及茂名高州市政协原副主席陈某等均属于不守规矩、私德失守这种情况。


通过调研分析我省统战系统党员干部包括党外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七种突出表现,发现这些腐败案例的根源都是信仰不牢、背叛初心使命,耐不住艰苦的历练、挡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逾越党纪国法的红线,最终无不以失去个人的自由、名誉、家庭幸福为代价,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当然,这些干部也不是一开始就腐败,他们也曾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并有较强能力,但随着领导职务的升迁,他们就忘了初心,迷失了方向,可以说是既腐败又有能力。从这些腐败案例中也说明了,反腐败斗争既是同腐败势力的斗争,也是同身边的斗争,更是同自己的斗争!关键是靠自己。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强调自我革命要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境界、思想境界、道德境界。这些腐败案例也充分说明,一定要清醒认识和警醒腐败就在身边!统战部门虽然不是所谓“实权”部门,但绝不是“清水衙门”,也掌握着一定资源,要加强党性锻炼和政治历练,时刻想到我们是为党做统战工作,是在为党交朋友,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自觉做到心底无私,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不能把管理的公共资源用于为个人结“人缘”、拉关系、谋好处。要经常以这些案例,警醒自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廉洁心、淡泊心、平常心,不为金钱和私利所累,清白做人、干净干事,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不断增强推进自我革命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从上述违纪违法案例中,本人总结归纳了需要警惕和容易犯错的 9 个方面问题,以引起统战系统同志们进行认真思考和警醒。


一是有没有认为统战部门是“清水衙门”,没有什么“实权”,没有犯错误土壤的错误安全感?

二是在和统战工作对象交往中,有没有看到别人尤其是企业老板开豪车、住别墅、养情人、挥金如土,就眼红,心理不平衡的荒唐攀比感?

三是有没有觉得统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高,知道轻重深浅,不易犯错误的盲目自信感?

四是在看到有的贪官官商勾结、疯狂敛财侥幸未被查处,有没有产生有样学样的扭曲侥幸感?

五是有没有认为自己智商高、关系硬,懂得如何规避调查,不会被发现、被查处的自欺欺人感?

六是有没有想当“老好人”“平庸官”、得过且过,不想得罪人的腐朽责任感?

七是有没有多交个党外朋友多条路好办事,还个人情,甚至心甘情愿被围猎的江湖义气感?

八是有没有觉得私生活是私人的事,不需要监督、不需要考虑那么多纪律规矩的危险超脱感?

九是有没有已经犯了错误、走了邪路,却至今不敢面对、执迷不悟的糊涂过关感?


三、切实警醒和汲取身边腐败案件的深刻教训始终牢记初心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有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本文对我省统战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调研分析的目的,就是要切实警醒腐败就在身边,正视面临的风险考验,以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守初心、勇担使命。


(一)牢牢把握“两个维护”的政治任务,始终坚守初心。统一战线是政治联盟,统战工作也是政治工作,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第一位。统战干部要通过主题教育,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自我革命精神认真反思,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升政治境界、思想境界、道德境界,以坚强的政治素质主动担当“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任务。统战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过硬作风,就回答不好“谁统战谁”的问题,就做不好统战工作。统战系统党员干部通过统战系统身边案例的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拓展眼界视野,提升思想认识,并化作实际行动,把坚持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履行好巩固发展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的政治责任。


(二)牢牢把握清正廉洁的不变初心,始终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根本政治要求,是党的事业顺利发展的坚强政治保证。要廉洁自律,提升道德境界。党的廉洁自律准则第一条,就是要求把握好公与私的关系,要求我们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公道正派。要不断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明确党员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必须给予相应处分。统战干部一定要严格家风家教,坚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严格要求家庭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敬畏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从查处的案件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就是因为党规党纪意识淡薄,缺乏敬畏,滥用职权,最终走向腐败。要牢记,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用不好就可能步入歧途、误人误己。要深刻汲取以权谋私、违纪违法案件的惨痛教训。用好权力这把双刃剑,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要敬畏法纪,带头执行制度。党纪国法是带电的高压线,也是安全线。统战系统的干部要始终心存敬畏,带头遵守执行各项党规法规制度,清醒地认识到是在为党做统战工作,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我组进驻以来查办了 14 个案,有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涉密经费“一支笔”的管理漏洞,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公共财物;有的利用职权便利挪用公款个人理财谋利;有的利用扶贫工作经费管理漏洞违规购买工作用车、烟酒礼品;有的利用权力寻租、官商勾结谋私利;有的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等。这些都证明统战系统仍然存在法纪观念淡薄,制度执行仍有漏洞。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守住纪法底线,才能保障干部的政治安全、人生安全。


(三)牢牢把握作风建设的履职要求,始终担当作为。作风建设关系统一战线事业长远发展。十八大以前,社会上常讲“统战统战,请客吃饭”“团结就是喝醉,民主就是开会”,统战干部也自己认为“统战部门是自由自在,统战工作是自娱自乐”,与其他部门相比工作压力、工作责任不太大。十八大以后,这种情况得到明显改变,但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还一定程度存在。统战干部要调整工作思路,从注重“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坚决把党中央对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要敢担当。要正确处理干净和担当的关系,决不能把反腐败当成不担当、不作为的借口,也不能因为怕引起误解和非议就不敢为、不愿为。要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干什么事情都不能私心杂念太重,要懂得放弃,舍得花时间、花精力、花心血,不能怕苦怕累怕负责任。要带头执行监督制度,敢抓敢管,不能怕得罪人。要有情怀。情怀是初心、是信念、是胸怀。统战系统的党员干部要忠诚于党和人民,用心用力用情做好党的统战工作。坚决治理“为官不为”,着力解决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这三种典型问题。监督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第一职责,我们努力以精准高效的监督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解决统战系统党员干部敢干事、想干事的问题。要善作为。“为官有为”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责任要求。统战干部要本领高强,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精益求精、追求卓越。要着眼于提高工作实效、实现全省统战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围绕我省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作、协商民主建设、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港澳台侨、民族宗教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六大工作重点,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凝心聚力推动我省统战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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