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一市民刘女士轻信所谓的“朋友”帮其贷款,反被骗5万元。近日,该“朋友”吴某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主动到兴宁市公安局东街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事主刘女士介绍,2019年3月,因需要资金周转,刘女士轻信其“朋友”吴某帮忙贷款。当时吴某介绍了一款贷款平台并帮吴女士成功贷出6.5万元,称其中5000元需作为押金扣除。2019年8月,刘女士想提前还款,再次找到吴某帮忙操作,吴某称只要一次性还5万元即可。刘女士信以为真,全权交由吴某帮其贷款平台操作,吴某则悄悄将刘女士的5万元打到了自己账户。当刘女士发现自己并未成功还款质问吴某时,吴某却以贷款不满半年无法一次性还清为由,几次佯装帮吴女士还了一小部分后,便逃之夭夭了。2019年11月,刘女士感觉到不对劲,意识到自己被骗便到派出所报警。
民警接警后,多次到吴某家中走访,对其家属讲解法律法规,陈述利害关系,希望吴某克服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2020年10月28日,吴某主动兴宁市公安局东街派出所投案。
经审讯,吴某如实交代了其帮刘女士操作“还款”时,在刘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钱打入自己账户占为已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所谓的“朋友”, 克服“贪利”思想,不要轻信麻痹,谨防上当;如需贷款,请到银行等正规贷款机构申请;银行等正规机构,不会要求贷款人缴纳任何费用,切勿轻易相信网络贷款,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兴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