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无缝衔接工作,11月6日上午,兴宁市禁毒办组织禁毒民警、专职人员、社工前往梅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接强戒出所人员何某出所。
在将何某接出所后,工作人员与其签订社区康复协议书并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对其讲解社区康复的有关义务和规定,面对面了解其思想动态等情况,告诫要以实际行动远离毒品,禁毒社工询问了何某在强戒所的日常生活及对今后的计划安排,何某表示今后会远离之前的毒友,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开始崭新的生活。
在禁毒社工的引导下何某在告知书上签字,允诺会严格遵守协议并愿意配合执行为期3年的社区康复,愿意接受大家对他的监督和帮助。
此次出所无缝衔接工作有效推进了兴宁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长效建设及发展;同时,也为戒毒康复人员实现脱离毒瘾、恢复身心健康、回归社会夯实基础。
(兴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