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车之戒!
超速行驶与随意变道的两车相逢,
结果是…
2020年06月14日15时38分许,在G235线大埔县湖寮镇梅潭水电站路段,一辆小型轿车与前方同向行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附载一名乘客)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乘客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当晚20时许摩托车乘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行车记录仪还原了事故全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从中吸取教训,摈弃交通陋习,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http://v.mz168.com/hls/202011/202011141200.mp4
经警方调查小车驾驶员正确使用了安全带未受伤,摩托车驾驶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人无大碍,摩托车乘客戴了安全头盔但未扣上帽扣,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由于惯性作用先行脱落,未起到保护头部的作用,造成头部损害严重,于当天晚上20时许摩托车乘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及责任:
1、小车驾驶员持“A2D”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粤M81C##号小型轿车行驶时疏于观察路面情况,且超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负事故同等责任;
2、摩托车驾驶员无证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粤MG####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变更车道时未确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负事故同等责任;
3、乘客不负事故责任。
(大埔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