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不满,在家中喝酒后,借酒劲到派出所滋事,损坏派出所财物,结果是刚刚走出拘留所,转身又被送进看守所。近日,梅县区警方依法查处一起到基层派出所寻衅滋事案,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
今年8月31日,醉酒状态的陈某在程江镇大新路与驾驶轿车途经该地的事主路陈某伟发生口角后,不顾朋友的阻拦将陈某伟的小车后挡风玻璃砸碎,造成陈某伟1000元的损失。接到陈某伟的报警后,程江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取证,于10月22日将其抓获,并依法对其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拘留结束后,因对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之事不满,10月30日中午,陈某在家中喝醉酒后,从家中乘坐出租车到梅县区程江派出所。13时50分许,到达程江派出所后陈某不但拒向出租车司机支付车费还辱骂司机,在从摩托车出入口的升降杆处强行进入派出所过程中,将升降杆扳坏,随后陈某拍打程江派出所玻璃门和警车长达10分钟,将派出所的2扇玻璃门用手用力拉扯毁坏。后被程江派出所场民警现场抓获。经初统计,陈某造成损失派出所总价值约3360元。
目前,陈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梅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