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6日晚上八点多,大埔一男子在酒后与相恋一年半的女友发生争执,冲动之下竟将女友横抱起丢入距堤岸8米多高、2米多深的梅潭河中。近日,该男子涉嫌故意杀人罪坐上了大埔县人民法院的被告席。
坐在被告席上的男子叫邓某材,今年38岁,之前有过一段婚姻,一年半前经人介绍认识了女友刘某霞。相处下来,双方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可刘某霞却忽然提出了分手。
邓某材告诉记者,当时他想重新组建一个家庭,但也因为经济问题,每个月要交5000元的房款交不出,便想才转到刘某霞名下以她的名义每个月供房2000元减轻压力,可突然之间女方却提出分手,自己当时只是希望女方能给个解释为何要分手。
2020年8月6日20时48分许,被告人邓某材约女朋友刘某霞见面,在大埔县湖寮镇环城大道某夜宵档对面的河堤上,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忽然间,邓某材做出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邓某材将刘某霞横抱起,越过护栏丢入距堤岸有8米多高、2米多深的梅潭河中,刘某霞落水身体多处擦伤,抓住河岸壁上的植被哭救 ,此时邓某材也心生悔意 ,下水对刘某霞施救。
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将两人救了上岸。经广东省大埔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刘某霞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邓某材当时为何会被冲昏了头脑呢?
邓某材称,当时喝了酒冲昏了头脑,在对方言语的刺激下才做出了那样的举动。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邓某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较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冲动是魔鬼!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大埔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