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养卡”,就是替持卡人将欠款先还上,让信用卡显示正常还款,随后再通过刷POS机等虚假消费的方式把卡上相应额度的现金“套”出来的行为,而持卡人会付给“养卡”人一笔钱作为酬劳。10月23日,丰顺县公安局抓获一名以信用卡“养卡”投资为由实施诈骗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涉案金额高达900万元。
高额利诱
“有没有闲钱,有的话可以放在我这里投资,1万元的话每天就有70元赚。”“我在做‘养卡’需要资金,你有没有闲钱,有的话拿来投资,给1万元,两天就有40元的回报。”自2018年起,因开店做生意亏本等原因负债累累的张某动起了歪心思,告知身边朋友自己可以通过“养卡”赚手续费,并拉拢对方“投资”。收到资金后,张某明面上按照事前约定的额度给予“报酬”,暗地里却将钱款用于买房买车还债挥霍一空。
为了让对方不起疑,张某持续支付事先商量好的手续费,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等方式不断招揽新客户,想方设法让老客户“加单”,拆东墙补西墙。
东窗事发
谎言终有被拆穿的一天。2020年10月23日,其中一名投资者找上门,要求张某退回数十万本金未果,其他投资者闻讯后陆续到场,一场骗局最终败露。
经警方深入调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16年至2017年期间,利用POS机“养卡”共亏本约20万元,加上其他贷款债台高筑,其于2018年开始,跟身边朋友谎称自己在做“养卡”投资,以“每投资1万元,每天就有20元至80元不等的手续费回报”作为诱饵,欺骗身边朋友拿钱投资。犯罪嫌疑人张某收到朋友的投资款之后并未投资,而是将一部分钱用于还债、买房买车,剩余一部分钱作为手续费每天进行支付,直至将所有钱款亏空。至2020年10月2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共骗取蔡某等十几名受害者约900万元。
11月23日,丰顺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1月30日,丰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诈骗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各类诈骗侵财案件频发,而涉投资理财类诈骗案发案率更是居高不下,请广大市民切勿轻信他人,通过正规渠道、合法途径进行投资。此外,全国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简称“两卡”)的“断卡”专项行动已全面开启,广大市民如有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群防群治、群策群力、全民反诈,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无处藏身。
(丰顺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