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居高不下,梅江区人民政府颁布了《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规定严守防火规定,严防森林火灾。近日,梅江公安分局接到多起涉火警情。
1月17日上午8时,梅江区西阳镇的村民张某(男,50岁,梅江区人)为了方便年后祭祖,和侄子一起上山清理祖坟周围的杂草。张某素有抽烟的习惯,在清理杂草时,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丢弃到一旁的杂草丛中。没想到,由于风干物燥,山头上忽然冒起滚滚浓烟,火势迅速向四周蔓延,继而引发山火,张某放置在现场的割草机被山火烧得“面目全非”。
随后,接到报警的民警与消防员等救援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将山火扑灭。此次山火共造成过火面积4亩多,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违法人员张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颁布《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天。
无独有偶,当日下午4时,城北派出所也接到群众报警,称城北镇古洲村曾龙岌垅底里有一耕地发生着火。民警接到报警后,及时联系消防并赶往现场,积极配合消防员进行现场扑火,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扑救,终于将火势控制。
经查,村民曾某想去田里查看自家种植的农作物,在查看的路上随手丢弃了一个烟头,并用脚踩了几下。没想到过了两三分钟,没有完全熄灭的烟头引发了耕地着火,很快就蔓延至临近的耕地,见火势不受控制的曾某赶忙报警。很快,随即赶来的民警和消防员及时将火扑灭。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违法人员曾某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近期广东省持续少雨,天干物燥,一点火星都有可能引发极其严重的森林火灾,造成不可预估的损失,请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自己及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梅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