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天气持续睛冷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对此,河东镇全面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严厉打击山火肇事行为,近期联合公安部门查处4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目前4名山火肇事者已被行政处罚。
案件一
李某均,男,71岁,香港人,1月14日8时在苑堂村山边菜地用打火机点燃杂草,后火势蔓延至旁边的山林,镇迅速组织扑火队伍进行扑灭。经查,李某均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市县人民政府的禁火令,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均被处罚款3000元。
案件二
黄某青,男,46岁,河东镇万华村人,1月17日15时在万华村山边50米范围内焚烧杂草,引发了森林火灾,经查黄某青的行为违反了市县人民政府的禁火令,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青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案件三
陈某尧,男,66岁,河东镇大嵩村人,1月15日14时许在大嵩村仙人塘违规野外用火,引发了森林火灾后逃逸,经查陈某尧的行为违反了市县人民政府的禁火令。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尧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森林警察大队将继续作出相应的责任追究。
案件四
陈某金,男,56岁,河东镇大嵩村人,1月15日14时许在大嵩村湖里坑山边烧杂草,引发了森林火灾,经查陈某金的行为违反了市县人民政府的禁火令。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金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森林警察大队将继续作出相应的责任追究。
接下来,河东镇将继续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采取瞭望台监管、临时检查站值守、地面巡逻等方式,加大野外火源监管力度,切实做到见烟就查,严打严罚,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河东青山绿水。在此,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不要心存侥幸,坚决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时务必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