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给了大家
更为广阔的交流空间
但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
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日前,一名男子在微信群内
传播三硝基甲苯的制作方法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情回顾
1月19日20时许,梅江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一名男子涉嫌在网络传播爆炸物品的制作方法。随后,分局民警立即展开侦查,结合智慧新警务平台进行分析研判,掌握了该名男子的落脚点和真实身份,并依法将该名男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违法人员林某涛(男,20岁,汕头人)如实供述了在微信群内传播爆炸物品制作方法的违法事实。
近日,林某涛在一微信群中看到有群友讨论有关化学品的话题,便好胜心作祟,向群友炫耀自己在高中读书期间获得的《TNT制备》文档,随后将自己保存了多年的文档发送到微信群中。
目前,违法人员林某涛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科普时间:
三硝基甲苯,是白色或黄色针状结晶,无臭,有吸湿性,是一种威力强而又相对安全的炸药,能耐受撞击和摩擦,但任何量突然受热都能引起爆炸,中等毒性,可经皮、呼吸道、消化道侵入。
警方提醒:
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广大市民在使用网络时,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一言一行都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线。
(梅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