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安全危害大,但还是有部分店家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为牟取利益,不惜铤而走险,明知故犯。1月29日上午,兴宁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兴田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查获一起涉嫌非法储存爆竹的案件。
安全监督检查
春节将近,兴宁市公安局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安全检查工作,严厉查处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1月29日上午,兴田街道办工作人员在落实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管岭村官汕一路某食品公司仓库内存放着大量爆竹等危险物质。兴宁市公安局河背街派出所立即联合街道办、市应急管理局展开调查,依法查扣了该商店非法储存、销售的烟花爆竹。经清点,该处存放的爆竹产品共1300余件。
目前,这些爆竹已被相关部门依法转移和封存,涉案人员已被派出所依法带回调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兴宁市公安局始终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作为重点工作,联合镇(街)、市场管理、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在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落实安全监管,实现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排查“零容忍”“无死角”。连日来,兴宁市公安局共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件4宗,抓获4人,行政拘留4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384箱。
防患于未“燃”,安全大于天
兴宁警方提醒广大烟花爆竹的经营户,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一定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私藏私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到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中来,发现有运输、私藏 、燃放爆竹等违法行为的,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为欢度新春佳节创造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社会环境。
(兴宁公安)